本报讯 通讯员池祥报道:近日,随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卞某、张某等七名被告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非法制造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的案件,各被告人获刑一年四个月至五年六个月。此案的审结,依法惩治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卞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非法买卖火药枪两支、气枪两支;张某、梁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非法制造枪支配件,并通过网络向外出售;朱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通过网络购买枪支后转卖给他人以谋取利益;杨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制造小口径火药枪子弹模具后,自己在家中制造了143颗小口径子弹,并无证持有一支具有致伤力的火药枪枪支;宗某通过网络购买制造小口径火药枪子弹的模具制造子弹并多次向他人出售,谋取非法利益;袁某无证持有两支具有致伤力的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