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强省战略。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