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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80804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抵押权变更登记

  申请主体: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因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由抵押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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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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