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批,2018年11月27日)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交办问题最新办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
随州市随县小林镇的天翔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验收,长期在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治理修复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产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由于该厂从事贵金属冶炼(加工萤矿石),产生了有毒性的排放物,导致周边农作物、河流、生态的大面积破坏。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1、11月19日现场核查,该企业并未生产。2018年8月,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司车间采取全封闭措施,可有效抑制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且建有3个水泥硬化的污水沉淀循环利用池,加工用水经多次沉淀后循环利用。2、该公司排放的尾砂堆放在企业厂区内部的尾矿库内(尾矿库现已停止使用),堆放的矿渣近万吨。生产工艺中所使用的油酸、水玻璃、纯碱均不属于危险废物,也没有毒性。3、现场核查发现只有临近该企业大门正南方的2-3亩地弃耕数年,每年由企业给予一定补偿,其余田块照常耕作,现已收获。随县农业局8月对周边农田土壤采样,检测结果符合管控标准要求。4、因该公司周边道路未硬化,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5、2018年7月3日,随县环保局会同小林镇政府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一座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储存生产废水,且筛分车间北边设有一段直经30厘米的水泥管及最北边尾矿库设有一根直经15厘米的塑料管,管道下方有排污痕迹,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2018年7月5日,随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并对其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同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已于2018年7月停产整改,现已对有储存生产废水的坑塘进行防渗处理,全部拆除污水外排管道。2、随县安监局已责令该企业将矿渣迅速转出回收利用,及时消除隐患。目前,该公司已将大部分矿渣转出,进行回收再利用。3、小林镇人民政府、随县环保局、随县安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生产期间定时洒水降尘,严禁非法排污,在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随州市随县界山冲采石场未取得耕地、林地相关手续和使用权,已开挖山体面积超过500亩,毁坏道路。采石场形成的泥石流冲毁灌溉用的垱坝,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该公司在原采矿许可证开采范围内开采,并未超出开采范围。现堆料、生产场地和矿区开采区面积合计约30亩。11月20日现场查看,该公司运输道路为双讴公路,全长11公里,于2018年4月份翻新重修,2018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场查看路面良好,未发现道路毁坏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挡坝实为该公司修建的生产用水蓄水池,并非灌溉所用挡坝,且该蓄水池下方未发现有农田。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已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并无噪音和加工粉尘扰民现象,但该公司原材料堆场及成品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处理,如遇大风天气时会产生扬尘。
1、随县环保局于11月23日对该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以及原材料堆场、成品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处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同时,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材料堆场及成品堆场进行覆盖处理,有效防治粉尘扩散。2、随县国土资源局、随县林业局将督促指导该公司加快矿区生态修复,抢抓有利时机进行覆土复绿,加强苗木管护,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3、随县环保局、随县国土资源局、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将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矿山生态修复要求进行整改,严禁在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前擅自开工生产,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乔麦河村一组(原何家台村三组)养猪场排放污水,导致河水被污染。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11月20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生产正常,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没有养殖废水外排,下游河水清澈无异味。该养殖场所有栏舍均配套了雨污分流设施;建有干粪棚、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机、粪污吸粪车、异位发酵床等设施。生猪养殖过程中,粪尿污水进入粪污收集池,经过干湿分离机分离的干粪堆积发酵还田利用,污水收集池的粪污进入异位发酵床加入微生态制剂发酵处理成有机肥料还田利用。
1.督促该养猪场认真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治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杜绝养殖废水外排。2.曾都区何店镇政府、曾都区环保分局、曾都区畜牧局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随州市随县一桥头后面万利国际酒店旁边原砖厂殡葬一条龙服务中心,停放尸体,开追悼会,乐队、喇叭噪音很大,周边居民无法休息,燃放鞭炮扬尘很大。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11月21日,调查处理专班前往实地查看,现场无办理丧事情况。据走访周边群众了解,该处确实存在经常召开追悼会、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1、加快制定禁限鞭工作方案。随县公安局已草拟《随县禁限鞭实施方案(初稿)》,明确随县禁限鞭成员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初步划定禁限鞭实施范围和禁限鞭实施时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和惩罚措施。该方案待征求相关部门及群众意见后,将正式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审核,通过后将立即部署实施。2、规范居民办丧活动。厉山镇人民政府及星旗社区干部上门做工作,要求该地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举办追悼会、播放喇叭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有效缩短活动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3、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尚,在社区张贴厚养薄葬、节俭办丧等宣传标语,积极引导群众从俭办丧,文明办丧,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随州市曾都区汉东路中百仓储对面的富丽鹿洲小区固定摊位卖水果的喇叭噪声扰民。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11月20日,曾都区工作专班现场核查发现,南北水果店为进行宣传促销,使用高音喇叭播放促销信息和音乐,其音响播放的声音对周围住户生活有一定影响。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和曾都区公安分局对南北水果店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业主承诺不再使用高音喇叭,签署承诺书。曾都区现每天对该水果店噪声污染问题进行巡查,未发现使用高音喇叭现象。
投诉人对犇星化工厂处理结果不满意( 编 号 :D420000201811040033),表示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相符,现在该厂仍然排放废气,刺鼻难闻,望此问题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2018年11月4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硫醇甲基锡车间、巯基乙酸异辛酯车间正常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无偷排现象。11月4日晚,市环保局组织“零点行动”,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当晚该公司因燃气锅炉故障停产,生产设备保温保压,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对厂区周边巡查时偶尔能感受到一定异味。高新区环保分局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后,环境监察人员先后于2018年11月7日、11月21日对犇星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另外,该公司自2018年8月以来,每月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其中最近的2次监测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和11月2日,2次《检测报告》(CJ181008105、CJ181101104)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氨、氯化氢、硫化氢、丙烯晴)和有组织废气(氨、氯化氢、氯苯、丙烯晴)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近年来,犇星公司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多次整改完善,并落实了自行监测制度,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无组织废气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提交高新区环保分局备案。11月2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11份以来采取的废气治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一是增加尾气洗涤碱液罐PH值在线监测、报警及自动补碱联锁,确保尾气碱洗效果。该项措施预计11月30日前可完成。二是将MVR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纳入回收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该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密封,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汇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该项措施预计11月30日前可完成。四是增设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对全厂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该项措施预计12月底完成全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投诉人对环潭镇金环水泥厂处理结果不满意(编号:D420000201811140027),没有效果,粉尘、噪声仍然扰民。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11月8日调查专班现场查看,该公司正在生产,随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振动噪声、粉尘进行检测,据检测报告反映: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振动噪声结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及4a类执行标准,8个检测结果中有6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噪音超标排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1、针对该公司振动噪声问题,随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通过对主要产生噪声设备提升机进行封闭等措施降低噪音扩散。2、针对该公司未停止生产的违法行为,随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必须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加快环评验收进度,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3、加强跟踪监管。随县环保局、环潭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专责,不定期明察暗访,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停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厂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淅河镇沿河村五组埋污水管,施工方在田地里采砂,破坏生态。
经调查人员现场核实:政务路建设工地正在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在开挖渠道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有砂石,因此将砂石挖掘出来集中堆放,并设立了围挡。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由施工方鑫源市政公司在修建政务路时,将砂石用于铺设路面。2、由随州华盈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对施工方所挖砂石的堆放、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3、高新区国土分局进行定期巡查,杜绝私自对外销售砂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