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体制改革和有关新政策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对本院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作如下补充: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院仅为劳务用工单位。 2.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本院任何形式的书记员序列,不从事书记员相关工作,仅从事综合事务性工作。 3.本次招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随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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