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志勇、阳雯)12月18日,广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连某某等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滥伐林木、妨害作证罪一案,此案是广水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庭审理历时13小时,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程序上充分保障了七名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被告人认罪悔罪,对自己造成的恶劣影响感到后悔。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认识到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危害,切实感受到国家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该案合议后择期宣判。
连某某等人涉恶案是广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广水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阳光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凸显庭审实质化,保障了庭审的顺畅、高效。该案及时开庭审理,彰显了广水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保持高压态势,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