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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90108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随州市新殡仪馆正式运营的通告
  

(随政发〔2019〕1号)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随州市新殡仪馆正式运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殡仪馆运营时间
  随州市新殡仪馆自2019年1月15日起正式运营,24小时服务热线:0722—3336289。老殡仪馆继续运营至2019年2月15日关闭。
  二、新殡仪馆具体位置
  随州市新殡仪馆位于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三组。
  三、新殡仪馆服务项目
  遗体接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遗体火化、停灵吊唁、骨灰安放等。
  四、有关规定
  (一)新殡仪馆、公墓规划用地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殡仪馆内禁止流动舞台演出。
  (二)在随州城区东起鹿鹤大道、西至擂鼓墩大道和白云大道、南起编钟大道、北至明珠路范围内办理丧事,一律在新殡仪馆内办理,严禁在上述范围内搭棚祭吊。
  (三)火化区内死亡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遗体土葬提供墓地、墓穴、运输工具和其他便利条件。尊重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丧葬习俗,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四)为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遗体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运送遗体应使用殡仪专用车辆。医院内死亡的病人,其遗体由医院通知殡仪馆接运。
  (五)送葬时,禁止在城区禁鞭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敲丧鼓及抛撒纸钱纸花。
  本通告由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及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自2019年1月15日起执行,违者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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