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爱玲,广水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多年来,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广水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汪爱玲在办公室从事财务工作,她努力学习会计法,财务人员工作制度,财经条例、规定等系列专业知识,迅速成为广水市财务工作人员中的佼佼者,从事财务工作多年来从没出现过差错。近30年来,她静下心、沉下气,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重复、单调、枯燥的财务工作中,努力践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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