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向以下7家单位公告送达。
请这7家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内,即视为送达。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电话:0722-3821120
税务稽查文书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湖北杨冬林工贸有限公司(91421300MA4912EC0P)
湖北思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1421303MA4916709P)
湖北白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1421300MA49120M3T)
湖北恒辉泵阀制造有限公司(91421300MA490H9659)
随州市曾都区弘达专用汽车销售(91421303MA491ACJ7D)
湖北高飞工贸有限公司(91421300MA4921CQ5Q)
湖北进和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1421300MA4912E374)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