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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90131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我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
护航蓝天碧水净土 3年受理诉讼线索200件

  随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包东流、通讯员徐化成)随县水利局3年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随县草店镇朱某长期在游源河河道非法采砂,影响防洪安全、加剧水土流失、威胁附近居民和牲畜安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10月,随县人民检察院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8年12月底,随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确认随县水利局在朱某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的监督管理中未依法全面、正确、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随县水利局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依法继续全面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拆除草店镇游源河东湾河段中违法构筑物,恢复河岸原状。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焕举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市检察公益诉讼聚焦环境污染、资源保护等社会热切关注的民生问题上,守卫蓝天碧水净土,护航绿色发展。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益”,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据介绍,2015年7月检察公益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大攻坚战”部署要求,积极在城市农村生活垃圾违法处置、禁养区违法养殖、饮用水源地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随县辖区废旧轮胎炼油系列案件,省院挂牌督办的曾都区“南郊1号渠”黑臭污染环境案,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同时,通过对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推进解决行政机关选择性执法、不依法履职等突出问题。
  近3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00件,办理诉前程序150件,在法定回复期内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20件。批复起诉1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已判决案件均胜诉。监督恢复和保护耕地、林地等200余亩,督促整治和关停非法污染企业14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80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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