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仇汉革非法采矿案——被告人仇汉革未经许可擅自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提起公诉,等待法院判决。
(一)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初,被告人仇汉革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联系挖机到关庙镇聂店村上仇家畈河进行非法采砂活动,所采砂石卖给村民徐文林用于聂店村通湾公路建设。9月19日,广水市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将其查获。经广水市水利勘察设计院现场勘测,被告人仇汉革共计采砂2309.6立方米,经广水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非法采取河砂价值138576元。
2018年10月15日,被告人仇汉革向公安机关退出非法所得2万元。同年10月23日,被告人仇汉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已提起公诉,尚未判决。
(二)典型意义
被告人仇汉革未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采砂活动,非法采取河砂价值在十万元以上,已达到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