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要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因此,充分发挥“几家抬”合力,增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有效引导金融部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资金投放力度。从长期看,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金融体系重塑和调整,以“专营化、专项化和专业化”为思路,增加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的匹配度与主动性。
以“政策管扶持,市场管竞争”为原则,构建专营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以“区域化+目标化”为特征的政策性民营小微企业专营金融主体,重点扶持种子阶段、初创期和发展初期的民营、小微企业,解决此类企业因生产规模不大、市场认可度不高和自我筹资能力有限而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此同时,要加快发展社区银行、互联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部等专营金融机构。以“广覆盖+多渠道”为目标,一方面服务符合商业性贷款要求的民营、小微企业;另一方面承接由政策性民营小微企业专营银行培育已见成效的企业主体,借助市场化手段,增强其后期成长的可持续性。
以“财税让利,监管优化”为重点,建立专项化的金融服务管理机制。对于政策性民营小微企业专营银行,在兼顾覆盖面的同时,要突出政策性资金效率。一是建立筛选淘汰机制。提高政策性专营银行支持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具有成长性、创新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精准度,主动剔除因脱离经营主业、管理不善、信用不佳等原因发展迟缓的市场主体。二是建立资金反哺机制。当政策性扶持企业在财务指标达到一定标准后,向专营银行一次性或分期缴纳适当比例利润,用以成立民营、小微企业成长基金,既有助于促进所扶持企业经营市场化,也可补充政策性资金,用于资助更多企业成长和发展。三是建立融资退出机制和商业对接机制。政策性专营银行通过设立企业“白名单”,主动退出现金流基本稳定、具备一定市场竞争能力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同时,政策性专营银行、“白名单”企业与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三方协议,确保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步填补政策性扶持退出引发的资金空缺。四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差别化监管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尽职免责条款,用好用足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强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主动性。
以“金融科技,服务创新”为动力,打造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和人员队伍。要大力推广金融科技手段,采用电商生态、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技术,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差异化风险定价能力;鼓励创新类夹层融资这种介于优先级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之间的融资形式,以及以产业链融资、物流融资为代表借助大中型企业增信小微企业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工具;加快资本补充债券工具、民营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新,优先支持民营小微企业专营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作用。同时,针对基层金融服务人员数量不足、科技运用不熟以及内控掣肘过多所导致的“不想贷、不会贷、不敢贷”问题,要从内控机制和管理准则入手,促进更多资源向基层、民营和小微企业倾斜,通过明确追责界限增强基层客户经理服务主动性,并借助“数据盯客”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质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