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范围?
答:(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0)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11)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13)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哪些情况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事项?
答:(1)投诉内容、要求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已经其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2)投诉人所提供、反映的内容或要求及其基本情况不明确的;(3)投诉人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4)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6)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前的;(7)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或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
劳动者维权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三是举报投诉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3596223,曾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局3224538,广水市劳动保障监察局6253828,随县劳动保障监察局3339881)。四是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五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时提供。六是属地管辖。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该辖区内发生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举报?
答:(1)来信来函;(2)来访;(3)拨打劳动保障投诉举报专线;(4)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案件受理期限和办理期限如何规定的?
答:(1) 符合劳动监察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场答复,并说明原因;如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告知反映人。(2)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时要经那些程序?
答:投诉举报时,应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或《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出示有效证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押金收据、工资表、考勤表、辞退通知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属集体来访的,应选出代表,由员工代表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