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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城区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路口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报备审批决定在县城区部分路段、路口设置8个点位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予以处罚,现公告如下,并于2019年10月10日零时正式启用。
  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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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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