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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麻竹高速公路随州东段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麻竹高速公路随州东段项目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孝感市大悟县芳畈镇境内,止于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境内,途经广水市李店、杨寨、应山、关庙、兴隆,随州经济开发区淅河,曾都区何店,全长83.28公里。为规范麻竹高速公路随州东段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公路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就加强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麻竹高速公路随州东段两侧红线50米范围内属规划控制范围,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禁止购买山林、土地,严禁无证挖山采石、破坏山体、毁坏植被。 二、区、市人民政府和随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规划、建设、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班,对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摸清底子,掌握情况。凡在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律依法查处,并强制拆除其违章建筑及其构筑物。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对公路两侧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无证挖山采石,造成山体破坏、植被损坏的,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在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建设项目。没有法定规划和“一书两证”的,相关部门不得受理挖山采石、土地征用等方面事宜,不得审批山林、土地和农田买卖和租用。 四、对公路两侧规划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公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由市规划、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进行控制管理;公路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由曾都区、广水市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进行控制管理。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