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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作者:毛传荣、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通讯员熊冰报道:5月13日,广水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10余万应参保对象有望成为“全民医保”新政策的受益者。 该市1996年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参保职工已达4.6万人,基本解决了城镇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6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为广水72万农民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目前,没有基本医疗制度保障的只剩下城镇非从业人员,他们主要是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人群现在主要依靠家庭提供医疗费用,一旦得了大病,往往难以承受,不少家庭甚至因病致贫。 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后,该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缴费标准是:2008年,一般城镇居民按220元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30元,市政府按每人90元标准补助;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120元筹集,其中,个人按30元缴纳,市政府按每人90元标准给予补助;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相应的统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