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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投标制 源头防范腐败
我市部署“四项制度”检查工作
作者:许享红、
本报讯 记者许享红、通讯员曾伟报道:招投标监管要严格按照全程监督、集中交易的要求,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全部依法纳入阳光平台监管,不断完善“四项制度”,从源头防范腐败现象滋生。 6月20日,随州市招投标暨“四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提出以上要求,并部署了全市“四项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据了解,近几年我市加强了对各专业项目的招投标规范操作的管理,开展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的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实现了信息、人才、场所等资源共享,“四项制度”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1至6月,我市共完成各类招标、拍卖项目199宗,总金额8.62亿元。其中建筑工程39项,金额4.77亿元;采购153项,土地使用权出让6项,产权交易1项,组织召开招投标活动290余场次。 会上,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文件提出,要不断完善四项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源头治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精神,我市定于6月至8月,分自查、检查、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四项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争取更好的业绩迎接全省招投标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