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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助
本报讯 通讯员严明安、姚媛报道:曾都区社保中心近日接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将于2008年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进行调整,凡是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现已在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均可享受调整政策。 据介绍,曾都区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800元调整为2050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400元调整为1600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370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100元调整为13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办法,据实补齐。 目前,曾都区正积极组织人手,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调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抓紧时间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