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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缘何精神失常
作者:王松
本报记者 王 松 事件回放 一跤摔成精神障碍 6月16日,记者走进淅河镇双堰村二组叶小欢的家。小欢有着一副和年龄不相称的臃肿身材,坐在堂屋的一张椅子上,目光呆滞地看了看走进来的记者,然后低下头继续把弄手中的小玩意儿。 “小欢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很聪明,学习成绩也不错,那个时候她才70多斤。现在因为药物的作用,她的体重增加到110多斤。每当看到她这副样子,我就特别地难过。”小欢的父亲叶太基翻出女儿以前的成绩单和照片,一张张指给记者看。 究竟是一场怎样的变故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变成了反应迟钝的病人?一提起这事儿,叶太基就显得非常激动。他说,2007年10月23日那天早上,小欢在其就读的大堰坡中学食堂早餐时,由于地板太滑,加之有些积水,不慎后脑勺着地摔倒在地板上。当时家长并不知情。10月25日,叶太基接到学校通知称叶小欢行为不正常。29日他带孩子去武汉同济医院检查后诊断为脑外伤,伴有不认识人、不进食、不服药等症状,回来后转入曾都医院,被诊断为脑外伤致精神障碍。 责任认定 家长校方各执一词 事件发生后,叶太基曾找到学校理论,提出小欢是在校内摔倒致病,而且事发后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以致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学校在此事上负有主要责任,并由此向大堰坡中学提出赔付要求。但至今为止,他只收到学校师生的500余元捐款。 大堰坡中学校长熊光明对叶太基的说法并不认同,他表示,学校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责任。 熊光明告诉记者,小欢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小欢也有可能先天患有精神障碍,当日极有可能是因为病发后四肢无力而摔倒。小欢的班主任熊青松也表示,该生平时寡言少语、孤僻内向,上课经常走神、目光呆滞,不排除以前就患病的可能。 至于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校方认为,叶小欢摔倒后,她本人及身边同学未向老师或值班校领导反映,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并无过错。校方一发现叶小欢情形异常就迅速通知了家长,已尽到责任。 叶小欢是否先天患有精神障碍?对此,叶太基说:“我们家孩子一直都健健康康的,学习成绩在班上都是中上,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异常情况,小欢她妈确实有精神疾病,但说小欢有遗传那是无中生有。”叶家的邻居李玉财说,他是看着小欢长大的,以前的小欢见人就打招呼,是个活泼健康的孩子。 最新进展 家长即将正式起诉 双方在赔付问题上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校方表示,希望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学校负多大的责任要由医学鉴定和司法判决来确定,并不是协商所能解决的。如果司法部门判定学校有责任,不管赔偿多少学校都会按照法律文书办。 “打官司?说起来容易,可是我哪还有钱啊?”叶太基一脸愁容。他告诉记者,孩子的医疗费已经花去了一万多元,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其中还有一部分贷款。虽然得到了曾都区的法律援助,起诉所需的证据和其他文件都已具备,但包括起诉费、法医鉴定费等在内的费用还是让他一筹莫展。 事发已经半年多,再拖下去就会错过有效起诉时间。“我现在也只有起诉这一条路走了。精神疾病是一个长久性、顽固性的疾病,孩子现在不能正常读书、学习,她的一辈子还长得很,以后她要怎么去生活啊?”叶太基说。他姐姐表示,等今年收的麦子卖出去后,就把钱借给叶太基去起诉。 19日,叶太基告知记者,他已经联系好律师,近期内将正式提出诉讼。 律师观点 如果确属在校摔倒学校负有管理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曾都区法律服务所的刘安喜律师。刘律师认为,如果叶小欢确实是在学校摔倒的话,那么学校在管理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律师认为,如果关于叶小欢摔倒致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的医院诊断书真实有效,那么学校要承担过错责任。首先因为学校不应该在食堂这种公共场所铺设比较滑的地板砖,其次学校没有及时处理地上的积水,这是管理上的失误。但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叶小欢脑外伤致精神障碍并非因为在校摔倒,而是校外摔伤,结果则另当别论。此外,如果校方认为叶小欢先天患有精神疾病,需要提供确凿的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