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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专项治理高毒高残农药
作者:邱学锋、
  本报讯 记者邱学锋、通讯员张茂林报道 当前正是夏日高温季节,也是病虫高发和用药高峰时期。曾都区农业局近期开展“两高”农药管理专项治理。
    “两高”农药即高毒、高残留农药。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 (1605)、甲基对硫磷 (甲基1605)、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杀虫脒、毒鼠强、除草脒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并对甲拌磷(3911)、克百威、治螟磷等高毒农药作了明确的限用,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菇耳、中草药材等上面使用。
    但近几年来,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迅猛,少数农户对食品安全认识不高,在木耳种植过程中使用甲拌磷(3911)等农药,对该产业的发展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再如2006年稻飞虱大暴发,我市某地就有农民因喷洒甲拌磷(3911)等高毒农药造成多人中毒;今年4月份在全省农产品质量抽检活动中,我市一大型超市销售的小白菜也检测出“1605”农药超标。
    为加强“两高”农药管理,促进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曾都区农业局近日发出通告,开展“两高”农药管理专项治理。严禁各农药经销单位(门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并要求树立提示牌,积极向农民宣传“两高”农药的对食品、环境和人畜健康的危害性以及使用“两高”农药带来的严重后果,使农民自觉不再使用。
    该区还要求药管部门科学指导农民选购农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推介替代 “两高”农药的新品种,严格按照农药产品说明要求,规范使用农药,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改变用途,例如甲拌磷(3911)只能作拌种和土壤处理,禁止喷洒。在蔬菜、菇耳、果树等集中地区,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灯光诱杀等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坚决杜绝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确保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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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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