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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委严肃中考招生纪律
要求各学校招生动态网上公布
作者:曹平平、
本报讯 记者曹平平、通讯员红兵报道:近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严肃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对中考招生工作进行“约法三章”。 市招委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应坚持“学生自愿、志愿优先”的原则,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录取手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各招生学校要将本校的招生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布,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各类学校依次分批录取,普通高中只录取填报普通高中志愿325分以上 (除少数符合条件的音、体、美特长生),且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考试等级都在C等(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在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时,按普通高中的录取程序办理,允许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鼓励退伍复原军人、大专毕业生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7月15日—8月25日为中考招生集中录取时间,目前,第一批次的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正在录取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