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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评判 一裁终局
新法实施后劳动仲裁案猛增
作者:郑立、
本报讯 记者郑立、通讯员蔡洋报道:近日记者获悉,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文简称《仲裁法》)5月1日实施后,市仲裁办每天接待劳动争议咨询、纠纷案件达2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0%。 对此,市仲裁办负责人分析说:“按以前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一次要收费数百元。《仲裁法》实施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免费,维权无成本,职工认为权益受到侵害,首先考虑申请仲裁。此外,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裁终局’,相比以前减少了仲裁程序,使劳动者维权更方便快捷。” 据了解,所谓“一裁终局”,是指那些规定明确、争议额小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市仲裁办近期受理的仲裁案中,申请加班费、申请双倍工资、追诉办理社会保险这三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