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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严格执行支农惠农政策,狠抓农村安全饮水建设。 2、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水利水产技术和信息服务,推广节水灌溉和水产养殖技术。 3、规范水利行政行为。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多收费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护短。 4、严防农业灌溉供水乱收费。对因乱收费、违规收费、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5、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6、转变作风,廉洁从政。 7、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事限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8、开展文明服务活动。 9、公开各种水利规费的征收依据、征收范围、标准、执法程序和举报电话。 10、凡市政府公布的水行政审批项目,均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11、凡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当即受理;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材料,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 12、城市供水服务实行24小时受理,切实为市民排忧解难。 监督电话:0722-3328670 0722-3325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