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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实行政务公开。坚持7个公开和5项制度,即:公开机构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计算方法、公开举报电话,努力方便办事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 2、推行“三通”服务。对立项时间紧,急需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做到畅通;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搞好疏通,使其能顺利通过上级审批;对一些选址不合理,环境容量不允许,不能通过环评的招商项目,尽量变通,积极帮助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服务,重新评审,不轻易让项目离开随州。对报批材料齐全、符合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45日、20日、5日内完成审批,不向建设单位收取任何审批费用。 3、狠抓环境整治。 4、及时处理信访。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一般污染问题2-3个工作日解决,重大污染事故处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规范行政执法。 6、强化队伍建设。 监督电话:0722-3320146 0722-3312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