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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水利水产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严格执行支农惠农政策,狠抓农村安全饮水建设。 2、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水利水产技术和信息服务,推广节水灌溉和水产养殖技术。 3、坚决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发现并清除各类水利工程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四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5、规范水利行政行为。 6、坚决禁止在水库投肥投饵养殖行为,确保水库水质。 7、严防农业灌溉供水乱收费。 8、转变作风,廉洁从政,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9、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事限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10、公开各种水利规费和征收依据、征收范围,标准、执法程序和举报电话。 11、凡区政府公布的水行政审批项目,均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12、凡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当即受理;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度和所需的全部材料,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 监督电话:0722-3819022 0722-3820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