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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曾都分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时限: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5日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0日内,分别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不向建设单位收取任何审批费用。 2、突出环保热,切实关注民生。保证:12369“的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环保问题。对环境污染投诉,一般污染问题2-3个工作日解决,重大污染事故处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坚持依法管理、做到文明执法。 在排污费征收上,做到依法核定,地税征收;坚决杜绝多头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4、实行政务公开,自觉履行职责。坚持7个公开和5项制度。即公开机构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计算方法、公开举报电话,努力方便办事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好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5、严肃工作纪律,严惩违法行为。 监督电话:0722-3321457 0722-3329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