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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加强“以钱养事”资金管理
六项措施应对配套改革
本报讯 通讯员董顺武、王东升报道:8月26日,曾都区均川镇农技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早便分成3组,匆匆赶到各自“合同”服务对象的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防虫治病,确保水稻、棉花、芝麻等农作物增产,这是曾都区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后,乡镇涉农服务中心服务人员直接服务农民的一个缩影。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镇(办)农业,畜牧、水利、林业、文化、计生等“七站八所”由乡镇事业单位转变为民办非企业组织,成立各种类型公益性服务中心,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各公益性服务岗位定岗到人,各镇(办)或业务主管部门、服务中心、服务人员、服务对象四者之间普遍签订 “三级合同”。曾都区出台政策,采取六项措施应对配套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通过明确资金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追究、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项目经费监管、完善分层次考核办法、抓好服务人员培训,确保全区“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到位。 日前,曾都区已先行拨付50%的“以钱养事”资金634万元,用于各镇(办)公益性服务中心顺利开展工作;同时明确规定全区2008年“以钱养事”资金纳入“零户统管”,资金不再划拨到各公益性服务中心,由各镇(办)财经所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