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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尽义务
●用人单位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将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 《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将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2002年5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尽快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并从申报当月起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还应按规定的缴费年限和费率补缴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