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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铺开
参保登记1万多人 817人领养老金
作者:董斌、
本报讯 记者董斌、通讯员杨明立、冯燕报道:“我们老两口每个月可以领到600多元的养老金,现在粮油不愁,还能吃上肉呢!做梦也没想到,我们70多岁了还能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都有养老金!”昨日,家住曾都区南郊擂鼓墩社区的曹启先、刘光英老人高兴地对记者说。 随着城市工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被征地农民越来越多,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破题”,在土地征用比较集中的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 “完善惠及1万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为确保这项民心工程惠及更多的被征地农民,市劳动保障部门年初开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行摸底登记、审核资格、张榜公示、核定缴费、办理手续、落实待遇等。目前,已经有望城岗村、涢水村、前进村、草店子社区、擂鼓墩社区部分村组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广水市在十里工业园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曾都区正在对曾都经济开发区内的被征地农民进行摸底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参保登记的被征地农民达10650人,已缴费4641人,征收养老保险费4136万元,为817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08万元。 2007年6月,市政府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在城市规划区内新被征地并参与土地分配的农民才能享受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筹集除个人和集体缴纳部分外,其余由财政“兜底”,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