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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督办马鞍山水库养殖污染
居民饮用水安全隐患有望消除
本报讯 记者马培春报道:9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了解到,经过几个月的详细调查后,该分局已对淅河镇马鞍山水库库区养殖场下达督办通知书,要求业主停止养殖活动。 今年7月7日,本报报道了马鞍山水库库区建养殖场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市环保局责成开发区分局妥善处理。该分局多次与淅河镇政府联系,会同有关人员到马鞍山水库现场调查。马鞍山水库库区周边共建有4家养殖场。该分局与淅河镇政府领导交换意见,确定由淅河镇政府收回土地租赁协议,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求业主停止建设。 8月21日,该分局又与市环境监测站人员一起,在马鞍山水库饮用水取水口及养殖场附近取水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养殖场的养殖废弃物对水库水质有一定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 《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未经批准设置排污口的,环保、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法处罚;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搬迁、取缔,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该分局负责人表示,将向市政府汇报,请求依法对库区养殖场予以关闭或搬迁,彻底消除淅河镇居民饮用水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