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前中)来随州视察工作时与市检察院干警合影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08年,改革开放迎来了30周年,人民检察院也迎来了恢复重建30周年的华诞。
新中国的人民检察制度诞生于建国初期,在“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中断。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决定恢复人民检察院司法制度,重建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30年,是随州检察事业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30年,是随州检察机关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30年。1978年8月和11月,随县人民检察院、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县级)分别恢复重建。1983年8月随着行政区域的合并,随县人民检察院并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2000年6月,地级随州市建立后,新组建了地级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县级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同时辖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干警239人。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16人,本科以上学历143人。两级检察院分别设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17个职能机构。
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案件1399件。其中:贪污案679件,贿赂案467件,挪用公款案25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16人,5万元以上大案15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53.45万元。
——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案件239件。其中:非法拘禁案43件,刑讯逼供案2件,玩忽职守案95件,重大责任事故案13件,徇私舞弊案25件,其它案件61件。
——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各类案件15904件18981人,不批准逮捕334人。提起公诉13327件151050人,不起诉154人。依法追捕219人,追诉133人。
——诉讼监督工作。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2件。对超期羁押、监管改造及监外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543次。依法查处3起监管人员徇私舞弊、受贿案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7件,依法抗诉180件。接待群众来访3255次,受理来信11312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29件。
检察工作主要特色
——突出政治建检,干警素质能力切实提高。
相继开展了以“读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党组兼职秘书”为载体的青年干警素质教育活动和以“五个一”为内容的新一轮青年干警素质教育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了“检察管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以及庭审观摩、评选“十大精品案件、十佳调研文章、十佳结案报告”等业务竞赛活动,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先后有2名干部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1名干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 “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名干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坚持办案立检,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专项治安整治活动,全市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根据不同时期职务犯罪的形势,相继开展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查办和预防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查处有影响的大要案174人,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积极提出检察建议235条,均被有关单位采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注重监督实效,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市检察院2004年荣获 “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荣获 “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先进单位”,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 “全国文明接待室”。
——强化规范治检,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0余项,不断细化办案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标准,完善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了涵盖执法责任、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务部门干警每年度执法情况的集中管理。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从2003年12月起,我市正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先后从社会各界聘请54名人民监督员,对20件案件提出了监督意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侦捕诉相互衔接机制、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和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检务督察制度,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连续8年,市检察院实现了“无违法违纪单位、无违法违纪个人”的“双无”工作目标。
——实行科技强检,检察管理工作不断夯实。
全市两级院先后完成了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两级院专线网和局域网以及门户网站全部开通使用,建有侦查指挥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全市检察机关配置办公办案用车37辆,电脑225台。初步实现了办公、办案和管理信息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完备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以绩效管理为核心,以“年目标、月指标”考评为主线的“双百”工作考评机制;建立了以检务督察为重点,以 “周检查、月公开”为手段的机关管理模式。2003年,档案管理工作被湖北省档案局评为省特级单位。市检察院先后被湖北省政府授予 “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保密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
——倡导文明兴检,检察执法形象全面提升。以文明创建为动力,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市检察院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授予 “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曾都区院和广水市院亦分别被授予 “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全部进入全省文明单位行列。近几年来,市检察院干警在 《法学》、 《人民检察》、 《人民检察.湖北版》等国家级、省级刊物、网站发表各类调研文章115篇,有33篇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市检察院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 “全省政法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省委宣传部评为 “全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
检察工作主要经验
必须坚定不移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为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权益,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必须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随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