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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离休干部护理费上调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许新秀、李秀兰、刘承报道:我市610名离休干部中,原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的老干部,护理费标准上调,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据介绍,调整的护理费所需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分别从不同渠道解决,其中行政机关由各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事业单位在事业经费中列支;企业单位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却有困难不能解决的,经同级财政局、老干部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各级政府予以解决。 记者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调整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将在9月份全部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