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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执法“三制”
曾都区工商局规范行政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邱拥军、徐峻报道:曾都区工商局继荣获全省工商系统“十佳行政执法单位”和湖北省创建 “十佳行政执法单位”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在全区系统推行行政执法“三制”,即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努力实现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该局以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为基础,通过清理执法依据、科学设定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对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权限范围、工作规程和执法程序进行了细化,并在汇编成册后以不同的形式对社会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了公开,使各岗位的执法人员明确了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怎样干,必须怎样干,按什么标准干。 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为手段,建立起“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年度考评”的评议考核制度,开展了多层级、全方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同时,对每个执法人员建立了评议考核档案,将自查、互评、考评结果和整改意见、整改结果归入档案,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做到个个都是考评主体、人人都是考评对象。 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为保障,制订了《曾都区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