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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08年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随州市曾都宾馆一号楼三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一:随州市国营酒厂所有的位于随州市东城聚玉街东端212号 (原164号)1号楼自东向西一至四间临街门面房,参考价8000元/m2;及随州市国营酒厂所有的位于市东城聚玉街212号(原164号)4号楼西边一间非临街门面房(现为门诊租用房,位于东壕街南,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参考价6000元/m2。 标的二:随州市信用联社高城分社所有的位于随州市高城镇古城街二间二层房地产,产权证号为:随房字第1801023,参考价6万元。 以上标的即日起进行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查阅相关资料,按相关规定登记报名。 联系电话:0722-7076668 13177183259杨先生 公司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南端17号中房公司五楼 随州市华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29日 拍卖公告 定于2008年11月5日下午3时,在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535号,拍卖位于随州市316国道化肥厂路口往北约300米处的房地产一宗,此宗房地产系私宅,口面房共13间,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84平方米,住宅出让用地。有意竞买者请持证照及保证金到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535号 (玉明酒家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电话:0722-7092186 手机:13971793425 武汉市泰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29日 公告 兹有广水市马坪镇福利院于2008年8月15日在本院内走廊下拾一女弃婴,该婴儿随身穿秋衣一套,外穿保暖棉袄一件,孩子怀揣一纸条,上面是该孩出生时间 (出生于2008年正月11日),另外有一奶瓶,一袋奶粉、尿布,再无其它物品,现该女婴由马坪福利院暂时托付给本镇丰山村村民何秀芝抚养。望其亲生父母见公告后两个月前往认领,逾期不领,我院将做妥善处理。 联系电话:6761170 广水市马坪镇福利院 2008年10月29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时金香: 本院受理原告刘品朝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均川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08年10月15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德金: 本院受理原告储明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8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均川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08年10月21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谢运凤 本院受理龚道兵(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8)曾民初字第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08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