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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个体司机驾车故意撞人
造成24人伤亡 作案人据称为随州籍
  新华社11月6日电 11月6日下午,记者在通报珠海故意撞人事件案情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珠海故意撞人事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已初步查明,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此案件为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经警方调查,骆某某是一名个体司机,平时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今年四月骆某某一家租住斗门某商贸城出租屋,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架。由于近期营运生意不佳,骆某某购买了一辆假牌假证摩托车非法营运。10月22日,本无摩托车驾驶证的骆某某,驾驶其购买的假牌假证摩托车在路面行驶时,被珠海斗门交警大队依法查扣摩托车和驾驶证。骆某某请人帮忙拿回车和证未果,将此事告诉其父母和妻子时流露出厌世和报复社会的情绪。骆某某觉得因无驾照一段时间内无法营运影响生计,遂给父母和妻子写下遗书,表示不想活了。
    11月5日16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骆某某驾驶自己的蓝色东风自卸式单排座货车从住处出发,行至城东中学北门外将两名学生撞伤,货车闯入学校北门,穿过校园,一路撞倒多人,从校南门驶出。
    接到警情后,白蕉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带领2名综治队员前往拦截,但犯罪嫌疑人仍然驾车快速向圩镇闹市冲去。民警于是果断朝犯罪嫌疑人连开2枪,犯罪嫌疑人中弹后,车辆滑行20余米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中型货车碰撞后停下,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
    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的行为已造成5人死亡,死者中有4名学生和1名学生家长。19人受伤,伤者中有18名学生和1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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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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