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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让群众病有所医

  广水市作为医疗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先后于1997年和2005年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7月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 “全民医保”新模式,在全国同类城市处于领先水平。参保对象中的城镇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其基本医疗保险费还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2004年起,广水市医保局建立了以小型机和服务器为核心,以IC卡为信息载体,费用结算网络化,个人就诊购药“一卡通”的医保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广水市所有定点医院和药店,参保人员可持医保专用IC卡看门诊,不须付现金。2007年完善住院前台结算模式,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的,出院时在医院结清住院医疗费的自付部分即可,剩余部分由医保局和医院直接结算,市外医疗费的报销周期也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近5年,共为参保人员配置个人账户5147万元,报销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大病医疗费8587万元,其中个人报销医疗费万元以上的1211例,有效地防范了“因病致贫”现象,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广水市医保局依法将建筑企业、矿山、爆竹公司等高危行业的职工作为参加工伤保险的重点,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工伤认定,按时足额拨付工伤保险待遇,使工伤职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近5年,广水市共认定工伤案件218宗,累计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待遇金228万元。
  广水市医保局为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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