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美容卡遗失 “卡”住消费者
  本报讯 记者王松报道:“银行卡丢失了还能补办呢,为什么美容卡就不给补?难道我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11月19日,市民赵女士致电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今年2月份,赵女士在市区一家美容院办了200元的美容卡,办卡时美容院对她的卡进行了身份证登记等工作。上个月,赵女士逛街时遭遇小偷,钱包连同里面的美容卡一并丢失。前几天,她赶到美容院准备补办卡时,却被拒绝。
    赵女士认为,自己办卡时已出具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属于实名制,而且美容院也登记在册,没有理由不给补办。但美容院的工作人员称,登记时只是留下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无照片等识别信息,无法进行确认。而且丢失的美容卡在美容院可继续使用,会对他们经营造成影响。他们表示,最多让赵女士再交100元,美容院贴100元,为赵女士补办一张卡,双方共同承担这个损失。
    对此,市工商消保科有关人士认为,赵女士与店家是一种合同关系,美容卡只是一种凭证,并不能代表合同内容,即双方的交易及服务事项,美容卡丢失不能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如果顾客能够提供当时办理美容卡的发票,美容院应该无条件地进行补办。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美容卡遗失 “卡”住消费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本埠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