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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福利房
——我市住房改革发展记
职工依赖福利房 “70年代我刚来城区工作时,单位没有多的房子,就在外租了一间小房子住。后在租的房子里结婚成家,一直等到单位一番‘论资排辈’后,1984年才分到一套60平米的住房。”市交通局退休老职工刘先生回忆70年代住房现状时,心中还有几分酸楚。 据刘先生介绍:“那时,大家认为买房就是有私产,谁还敢买房子。再说,住单位分的房子,不仅房租低,水管坏了有人修,灯泡坏了有人换,干吗要买房子。所以,大家就一直依赖福利分房” 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上世纪80年代,这是绝大多数普通中国人的想法。 市房改办负责人说,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住房实行实物福利分配制,由国家或单位集中建房,再分配给职工使用,产权公有,个人只缴纳较低的租金。那时,绝大多数职工、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就是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这一现状一直持续到1994年。 房改告别福利房 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这一年,我市拉开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帷幕。目前我市共有6万多户职工参与了房改,并购置了一套成本价住房,告别了福利房时代。 “房改,说到底就是要让人们接受住房也是一种商品的观念,要让习惯等单位分房的职工,自己掏钱买房。”市房改办江科长说。 在市直机关上班的魏先生没有搭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他告诉记者:“我是1997年才参加工作的,虽然没有参加福利分房,不过房改了,我却有了更多选择。”2005年,他贷款13万元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商品房。魏先生高兴地说:“我也是有产者了。” 为了让更多的职工买得起房,我市1996年就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每月由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交纳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专项用于个人购房。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有960个单位,6.18万名职工参与交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3.8亿元;截至去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801万元,共有1770个家庭通过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 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遇到刚办完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的姜女士,她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真是帮了大忙,我终于可以去买一套房子了。” 政府建起廉租房 在随州城区一家超市当服务员的燕妮女士,她和丈夫租住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因即将生孩子她想买套房子。可是她和丈夫一个月的工资总共才1500元左右。看着市场上商品房均价超过2000元,她说:“我只能把改善住房的愿望寄托在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上了。”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我市仍有一部分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2007年,我市加快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600套廉租房和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动工兴建,不久,3800户住房困难户将喜迁新居。今后5年内,我市还将建设保障住房9855套,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