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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大事记
1993年前,实行无偿分配、低租金制度。 1993年4月,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随州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1994年4月,市政府和市房改委员会在省专用汽车制造厂召开标准价住房所有权证颁发大会,向该厂购买标准价住房的职工颁发标准价住房所有权证。 1996年1月,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随州市向职工出售成本价公有住房实施办法》、《随州市深化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实施办法》。政府逐步推行住房商品化。 2001年8月,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停止任何形式的住房实物分配,禁止单位自建职工住房。 2002年1月,湖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 《随州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将从实物分配形式转换到货币化分配形式。 2006年12月,市政府出台《随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政府正式启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 2007年,市政府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 背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