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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卫生局通告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市卫生局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经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对消费环节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如下通告。 一、我市消费环节的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加药食品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许可方可经营。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建立台账制度,注明产品来源,使用方法、剂量,并保存产品检测报告单及采购人员,使用人员签名留存。 三、餐饮消费经营者,必须如实向管片卫生监督员如实申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管。对不明确的自制食品原辅料不得擅自使用。 四、本通告发布后,若发现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市卫生局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市卫生局现告知一批餐饮业自制食品原辅料及采购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供广大经营者自查参考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餐饮业自制食品原辅料及采购、加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3320520 3324100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