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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州城区依然限鞭
市民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董斌、
  本报讯 记者董斌、通讯员谢万文、孔国平报道: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城区依旧限鞭,市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996年,原直管市随州的城区开始“禁鞭”。2000年地级随州市成立以后,一直沿袭原来的禁鞭令。为满足部分居民“过年放鞭”的怀旧情结,2006年11月16日市政府出台了《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城区燃放鞭炮由“禁改限”。《办法》规定的限放区域是:东起汉丹铁路,西至氵厥水河,南起府河、文峰大道,北至明珠路;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以及国庆节、元旦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7时至23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办法》强调,在限制的地点、时间之外,燃放限制品种以外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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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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