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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年第1号)
OLE对象,请使用“转换为图片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对下列矿区的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实施机构:挂牌工作由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委托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实施。 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组织和自然人提交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必须持有银行提供的资金证明(贰仟伍佰万元)方可报名。挂牌截止前竞买人所提供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得转移,在挂牌截止后竞买人凭银行最新出具的资金证明(贰仟伍佰万元),确认其竞得资格,否则视为违约,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价是采矿权价款,不含任何其他规费(税)和前期勘查资料等费用。 五、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人可于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4月2日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 (随州市青年路89号办公楼二楼)有偿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及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日下午17时,履约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资金单据为准。 六、挂牌的起止时间和地点: 经审查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于2009年3月4日8时至2009年4月6日17时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参加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人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将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如下: ZC090101号至ZC090105号采矿权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7日9时; ZC090106号至ZC090110号采矿权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7日15时; ZC090111号至ZC090115号采矿权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8日9时。 七、凡属花岗岩矿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按照规划在曾都区指定工业园区(吴山镇邱河村、万和镇青苔村)兴建石材加工厂进行加工。凡不在工业园区内建厂加工的,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依照有关规定,注销其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价款(含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八、现场踏勘: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区实地察看,时间自定,费用自理。 九、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地矿科:0722-3232409 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0722-3238096 2009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