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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在争议中彰显力量
网民参政议政创新民主形式
  最近,云南晋宁看守所发生一名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在网民的持续追问和参与中,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并公布了真相。
    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广东干部出国考察清单被公布……一年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应当如何看待这一新现象?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发表见解。
  网络监督最接近百姓生活
    近日,广东肇庆端州区区长等人以“考察”为名出国旅游被曝光一事,给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在网络视频上看得很清楚,他们去哪里玩,都是什么名字和职务,从出发到每天日程都有。这种图像都在那里,纪检部门就得马上介入,否则无法交代。”
    他认为,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过去出了问题有人还可以封锁消息,而在网络时代,做了就很难掩盖,大家手机拿起来就可以拍,几分钟内就可以发送到网络上,立刻就会产生爆炸性效果。”
    网络监督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便捷性和广泛性,让公众多了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王曦说,跟其他表达意见的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所受限制最少,“门槛”最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说,网络监督的兴起,本身就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而网络又为公众行使知情、表达、参与、监督四大民主权利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莫让“自由”变成“暴力”
  互联网自从诞生那一天起,就伴随着正反两方面的声音。已过去近一年的“姜岩事件”至今余波未消。去年初,一篇帖子在各大网上论坛流行:一个叫姜岩的女人,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最终选择了跳楼自杀。姜岩的丈夫和“第三者”随即遭到“人肉搜索”。尽管当事人诉诸法律,还是没能逃脱名誉、生活受影响的结果。
    “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隔。王曦委员说:“正是因为网络监督的限制较少,一些网友可能会滥用这种监督方式。”
    多位代表委员认为,网络只能是民主监督的表达手段,网民在网上的行为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法律限制,不能超越党纪国法。不能曲解网络监督这个手段,因为这种手段本身没有裁判权,最终我们还是需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
  参政议政新形式
  通过网络表达诉求,抒发己见,传递民意,建言献策,正在成为普通民众参政议政的新型民主表现形式。网民普遍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网络民意的重视。网民参政议政,创新民主形式,从一个侧面彰显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进步。
    两会前夕,新华网以及搜狐网、腾讯网等各大网站相继推出的“总理请听我说”“我有问题问总理”“为省部委建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征集”等互动平台,吸引了数以亿计的网民积极参与。
    “网民参政议政热情高涨,两会会场内外互动热烈。”面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和网民网上网下互动频繁的场景,腾讯网一位网友表示,“这种沟通氛围很好地体现了民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民主原则。” (据新华社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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