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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惠及四万中职生
我市每生每年可获一千五百元
作者:马培春、
本报讯 记者马培春、通讯员魏友报道:手持学校办理的助学金专用银行储蓄卡,就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中职生不必再为生活费发愁。目前,我市正在核准发放今春中职生的助学金。 200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政策出台,开始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放助学金,解决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问题。2008年春季,这一利好政策惠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口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07年秋至今,全市共有4万余名学生受惠,助学金总额达3900万元。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2008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进行了清理检查。我市16所中职学校,因招生规模小、教学设施不配套、师资力量薄弱等,被撤销办学资格,并进行了职教资源整合,现在共有13所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据悉,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中职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入学通知书是学生获得助学金的惟一凭证。学校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设立、配备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办理储蓄卡时,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助学金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