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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公 告 张扬春: 上诉人陈远林就(2007)曾民初字第189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09年3月19日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黄盈盈: 本院受理原告吴宝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纸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淅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009年3月16日 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对下列矿区的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实施机构:挂牌工作由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委托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实施。 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组织和自然人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均可参加竞买。 四、成交价是采矿权价款,不含任何其他规费(税)和前期勘查资料等费用。 五、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人可于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7日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随州市青年路89号)有偿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及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7日下午17时,履约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资金单据为准。 六、挂牌的起止时间和地点: 经审查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于2009年4月8日8时至2009年4月21日17时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参加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人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将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如下: ZC090301号采矿权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22日9时; ZC090302号采矿权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4月22日15时。 七、现场踏勘: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区实地查看,时间自定,费用自理。 八、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地矿科:0722-3232409 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0722--3238096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2009年3月19日 OLE对象,请使用“转换为图片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