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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四项措施为企业减负
作者:毛传荣、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通讯员邓晓东报道:日前,广水市出台《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实施办法》,采取缓缴、重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降低保险费率、启动失业保险基金等四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应对金融危机。 该《办法》规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停产或开工不足,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在2009年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