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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合作推动更深层经贸关系
新华社4月26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26日在南京举行会谈,并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协议》共包括金融合作、交换资讯、保密义务、互设机构、文书格式、联系主体等12大项内容。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两岸分析人士说,尽管这项协议属于框架性的,但是毫无疑问,它将有力地推动两岸构建更深层次和更加紧密的制度化经贸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