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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合作“直通车”构建和谐海峡
新华社4月26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26日在南京签署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协议》全文共5章、24项条文。双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相互提供协助,包括:共同打击犯罪;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仲裁判断);移管(接返)被判刑人(受刑事裁判确定人);双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 两岸法学专家、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协议的签署,使两岸司法界建立了直接、全面、深度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维护两岸同胞的司法权益和两岸交流交往的正常秩序,将对双方在经济、民事等各领域的交流交往起到保护、促进和规范作用,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