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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阳光教育”工程
作者:采阳、
本报讯 记者采阳、通讯员施椒报道:市教育局、市监察局近日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实施“阳光教育”工程。要求在教育教学各个领域和部门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校务公开,切实实现“七彩阳光”系列目标。 据介绍,“七彩阳光”包括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办学、阳光财务、阳光资助、阳光人事、阳光政务七个方面。 “阳光招生”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要依法依规进行,坚决反对虚假宣传、强拉生源。尤其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问题处理结果“七公开”的规定。 “阳光收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学校收费的政策,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使用情况。 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督导评估公示制度,实行“阳光办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做到 “阳光财务”;进一步规范中职学生国家资助金的发放,认真落实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做到“阳光资助”;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层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轮岗交流制度,实现“阳光人事”;通过多种形式把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向师生员工和社会予以公示、公开,全面实行“阳光政务(校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