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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欲投机窃取国家机密获刑罚
江西一高科技高考作弊团伙被判刑
作者:在逃
新华社6月2日电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发生在2008年高考期间的利用高科技工具作弊案。10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张镭案发时系忻州市神池县义井镇大黑村村委会主任助理,2008年初,他与大学在读的被告人白志强、史俊文(在逃)、高中老师李忠志(在逃)联系共谋买卖高考答案,并通过史俊文介绍,在武汉市购得笔式接收设备、信息发射设备、无线摄像传输微型机共50套。经高中老师李忠志、郭新文散布“花钱就能弄到高考答案”的消息,一些学生、老师相继加入舞弊行列。该团伙成员通过倒卖作弊设备分别获利3000元至万元不等。 |